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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吴长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05-23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吴长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长智(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吉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吴长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吴长智在担任吉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及副检察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 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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