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朱崇艳 曲建祚)疫情当前,临江市人民法院不断增强风险意识,严格责任落实,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打击高压态势。依法审结了以刘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犯罪案件,并于2月25日对刘某等13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初至2019年3月,被告人刘某伙同胡某某、陈某某等十余人采取威胁、恐吓、利用运管抓捕等手段,强迫长春至临江、长春至江源的跑线车司机加入其控制的车队缴纳入队费、管理费等,并按照提成比例从跑线车司机每次运营利润中抽取扒皮钱。共计51名司机受到刘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非法获利人民币六十九万余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胡某某、陈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威胁、恐吓及其他手段在公路运输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刘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胡某某、陈某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分别判处其他被告人十年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并处六十二万元至五千元不等罚金。同时根据被告人冯某某、雷某、赵某、王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并考虑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依法宣告缓刑。
为扎实充分做好庭审期间疫情防护工作,临江市人民法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人员防护、庭审准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在中院和临江市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临江市人民法院与临江市公安局、看守所鼎力配合,严格执行疫情防护程序和要求,并为全部被告人配备全套防护设备,确保了提押全程无感染机率。下一步,临江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为临江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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