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陈世波)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活动及秋季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全面贯彻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9月27日下午,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辖区客运企业负责人召开了警示约谈会。
当日下午15时,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车辆管理所民警、辖区中队民辅警代表,辖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单位23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大队车辆管理所民警通报了辖区存在的交通违法问题较多的4家运输企业,以及相关处理情况。要求辖区其他客运企业负责人加强企业主体责任,重点对车辆超员、未年审、违法未处理、驾驶员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企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期间,副大队长吕少勇结合辖区各客运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发挥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活动及秋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要切实负起责任。二是针对车辆、驾驶人违法未处理等严重违法行为,各企业单位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组织所属营运车辆和驾驶人集中审核,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抓好源头管理工作,杜绝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驾驶人从事营运。四是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把关,杜绝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及分心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问题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最后,对上述被通报的4家企业发放《道路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书》,企业负责人现场进行签字确认签收,并纷纷当场表示重视交警部门所通报的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并将针对存在问题迅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落实好单位的主体责任,对所有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教育,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确保所属单位的车辆行驶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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